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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4、第 74 章 (1 / 10)

郑夫子一身青袄,四十多岁的模样,留着一抹掌心长的胡须,搭理的很是细致。

端坐在书案之后,手不释卷的样子,还真有几分读书人的风骨。

言夙看了一眼,将小孩放到地上,给郑夫子拱手一礼:“见过郑夫子。”

小孩也恭恭敬敬地,礼仪很是到位——虽说是年纪小时学的,但出自温家的教养,是刻在骨子里的。

郑夫子原本见这两人两手空空来,穿的又并非什么大富大贵的锦衣华服,更别提带着小厮丫鬟,就不太相信人家的束脩是全拿银子付,才没有带其他东西。

但看现在这两人的礼仪,又觉得自己或许想岔了,神色温和一些,招呼言夙先坐下。

——言夙虽说打听了书塾的事儿,但村里其他人也没个真送过书塾的,消息杂七杂八的,言夙觉得不可尽信。

消息说家境寻常的人家都拿自家的鸡鸭与蛋等东西给夫子当学费,言夙觉得这是真的,但既然他有足够叫学费的银钱,也就不必再去买了这些东西。

——送的人多,就证明夫子家是不缺这些东西的,所以不如直接给了学费,夫子还能买些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是吗?

郑夫子哪里知道言夙这么实诚的,看着大崽精精神神,眼神中正也不怯懦,一身衣裳虽然只是半新不旧,但也干净,也不像许多人家那般用大改小,甚至补丁叠补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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