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默颓然的坐在地上,看着困住自己的透明薄膜发呆。
当一件事情,你觉得只要再努力一点点就能做到的时候,往往有两种可能。一是你真的再努力一点点就做到了,二是你努力一辈子也做不到。
林默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哪一种,他有点泄气。
他本来也不是那种意志坚定的人,更不是那种坚忍不拔的人,也不是那种天生的乐天派,百折不挠的人——假如他有这些优点的话,前世的他也不会只是个屌丝了。
“鹿晗啊,你说,我如果永远出不去,就被困在这个该死的鬼地方,可怎么办?”林默轻抚小鹿的头,和它抱怨着。
这十个月来,他和鹿以及老虎的交流变得顺畅了许多,他的话对方能听懂,对方的叫声和动作,他也能大概看出是什么意思。
至于名字,则是林默无聊的时候起的,因为他觉得总是母鹿小鹿这么叫,有点不太好,而刚好有一次,他看到小鹿含着母鹿的奶头用力的吃奶,所以就取了“含”这个字给小鹿做名字。
后来又觉得,“含”这个字发音挺好听,但是字本身却一点儿也不高端大气上档次,所以他又换了一个字,“晗”这个字一看就很有逼格了,所以,小鹿的名字就这么确定了下来。
至于母鹿和老虎就没有这个待遇了,因为林默其实是个取名废,所以只要能做到区分,他也就懒得去管这些了。
鹿晗被生命精华喂养了十个月,如今的个头已经比鹿妈妈还高了,头上的鹿角也长的很长很高很壮,曾经有一次,一条流浪的野狼企图偷袭,结果还不等老虎和林默出手,鹿晗就已经冲上去,用自己的鹿角直接将那野狼开膛破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