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一个讨饭的,能有什么家当?”对方一脸茫然。
“这这身行头,还有手里的碗。”我说。
对方迟疑了下,接过宝石,把破帽子和衣服留了下来,一脸同情的看着我。
我抱着东西,找个没人的地方,把破褂子穿身。
衣服下摆太长了,只好将多余的部分提起来掖在腰,至于袖子则挽起来,刚好露出几根手指。
帽子扣在头,刚好把头发全部遮盖住,现在的我,看去像一个狼狈不堪的丑陋小乞丐。
百兽伞太过鲜亮,收放在木匣当,外面又用破布包了一层,脏兮兮的,想必也不会有人对它感兴趣。
先前在李府的时候,白天鲜少在府里走动,所以见过我的人并不多。再加这会儿已经乔装了一番,别说是他们,怕是良辰和段策都未必能认得出来。
收拾妥当后,我大摇大摆的揣着破碗走出来,倚着墙根蹲下,一边晒太阳,一边懒洋洋的盯着李府动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