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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零一章 冒充我的名号去作案? (1 / 6)

在得到了安道全肯定的答复后,李彦心中有了大致的计划。

别以为这是小题大做,岁安医馆半年多以来,被那些掌柜伙计合伙贪去的钱财约三千贯,这笔钱相当多了。

原剧情里,林冲买刀花了一千贯,武松打虎奖励了一千贯,这个数值对应真实历史的话,其实是夸张了的,所谓万贯家财,就已经是家产极为丰厚,而三千贯钱,在宋朝大概是什么概念呢?

举个最直观的例子,官员的工资。

宋朝讲究优薪养廉,官员的俸禄不光是发钱,还分为“请受”和“添给”两大类,前者包括料钱、衣赐、禄粟,后者包括随身衣粮、新炭、盐、马料、纸、茶酒、厨料等等。

外任官员享有职田,通过收租补充收入,其次有不少报销的钱财,比如大名鼎鼎的公使钱,还有对于为官之家的赋税、徭役减免,也相当于变相收入。

但即便如此,基层官员的真实收入也很低。

真宗时期,有县尉一个月俸禄才五贯,感叹根本养不起全家,“五贯九百五十俸,省钱请作足钱用。妻儿尚未厌糟糠,僮仆岂免遭饥冻”,到了神宗朝,王安石也提到,基层官员一个月所得者,多的八九贯,少的四五贯。

即便是宰相,明面上的一个月薪大约是三百贯钱,一年也才就三千六百贯。

所以三千贯真的很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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